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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熟人医疗”破解医患矛盾 三级医院做后盾(2)

发布:2016-02-25 14:34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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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头疼脑热,就去找社区医生看看拿点药;腰酸腿疼,也去找社区医生做个推拿、拔个火罐、扎个针灸;至于糖尿

这几年,医患关系确实有恶化的感觉,一是医生这份职业在病人心中变形了,有些病人觉得你就是在“骗钱”;二是我遇到不少病人就诊时还带着录音笔,或者拿手机录音,他们觉得“要先留个证据,免得医生跑掉”。

主持人:造成医患之间尊重缺失、互不信任的原因是什么?

新华社江西分社记者高皓亮:医患之间相互尊重和信任的逐渐消失,既有医疗行业本身的问题,也涉及复杂的社会背景。但关键还是一个“钱”字。部分医生为钱开处方,患者花钱求放心。

新华社辽宁分社副总编辑张非非:钱确实是个大问题。从老百姓的角度讲,看病花了那么多钱,得到的服务怎么样?在许多大医院,挂号时间长、交款时间长、检查时间长、看病时间短的问题远未解决。这样能治好病也罢,如果折腾一番没治好,甚至把人治没了,这样的求医现实会使患者心里窝火。

高皓亮:的确是这样。但钱的问题比较复杂,医保核查、医院内查虽可刹住面上的问题,却止不住桌下扭曲的利益分成“交易”。没有了15%的药品加成,“开单提成”现象依然存在。这些交易行为和医患信任缺失相伴相生。如不从根本上解决,“交易行为”和“互不信任”将形成恶性循环,裂痕将不断加大。

新华社贵州分社记者李惊亚:说到底,一是政府在如何保证医院生存,以及如何激励医护人员方面还没有找到科学的办法;二是医学治疗是一个非常复杂充满变数的过程,而目前法律对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不尽合理。

张非非:没错,患者其实不知道,他付出的昂贵医疗费用,医生根本拿不到多少。一言以蔽之,目前我们的医疗收费中并没有真正体现医生的劳动价值。

孙兆林:我同意大家的观点,另外补充一下,现在病人看病的期望值很高,同时缺乏风险意识,出现情况后,很容易情绪失控。从医院方面看,医患纠纷,与病人数量太多,个别医务人员不注意态度、与病人沟通不够有关,一旦出现情况,有些医护人员又不会处理。

刘文英:没错,我们国家的医学科普做得非常不好。长久以来公众对医院存在过高的期待,因此一遇到医患纠纷,就容易情绪激动,一激动就容易对立,一对立就容易起冲突。

高皓亮:不管怎么说,医患之间人格上的相互尊重是应该的。双方的人格虽是平等的,但在确诊病情、治疗方案上,医患之间毕竟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客观现实。因此,医生对病人及家属应更多一些理解与高姿态。不是么?

主持人:说到医患纠纷,现在有一些职业医闹,对这些人应该怎么办?

刘文英:记得曾有一对夫妇带着小孩来我们医院看病,小孩颈部长了一个肿瘤,入院后,肿瘤突然压迫呼吸系统,造成窒息。很遗憾,孩子最后没有抢救过来。当时这对夫妇表示理解,也不觉得是我们的错。但过了两天,他们居然召集了一大群人到医院办公室闹,说是我们治死了孩子,要赔偿。现场的这群人,一部分是小孩的亲属,另一部分就是职业医闹。当时把病房搞得乌烟瘴气。

孙兆林:我们也遇到过类似情况,所以我认为对职业医闹必须打击。这些人好吃懒做好逸恶劳,到处兴风作浪,是社会的毒瘤。要依法严惩,不能手软。

郭远科:现实情况是,警方出警后,总担心医患纠纷中医院是否有过错而不能及时果断采取措施。我认为,不论医院是否有过错,只要是干扰医院正常运转秩序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

高皓亮:我赞成郭远科的说法。对于职业医闹不难辨认,如果不能果断采取措施,让小事闹大,反倒应了他们“以闹获利”的目的。

李惊亚:现在不是还有专业的医闹公司吗?黑心医院、杀人凶手之类的横幅在医院门口一挂,又是哭丧又是烧纸的,哪个医院招架得住?宁可花钱消灾,也要保住名声。

主持人:现在医患双方是不是还缺少一种能坐下来平心静气谈一谈、解决问题的渠道?大家有什么建议?

张非非:我觉得引入保险机构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保险机构作为第三方介入医生、医院与患者之间,可以充当解决矛盾纠纷的案外人,相对超脱,也可以更公平。这就好比大街上发生交通事故后,我们很难看到当事双方为事故而大打出手,因为保险公司会理赔。这种做法有些医院已经在探索,可以进一步观察。

高皓亮:医患之间从诊疗到矛盾再到摩擦,很多时候还是因为缺少具有公信力的中间机构介入,医院信息相对不透明,患者怕吃亏,只能一闹了之。从这个角度讲,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包括像保险公司这样的调解机构,确实是有必要的。

刘文英:调解是一方面,我认为还要加强“医闹入刑”的打击力度,让医院成为安心看病的场所。同时加快医疗改革步伐,健全疾病应急救助体系。我经历的一些医闹事件中,有不少人是因为无法负担医药费希望“闹一闹”而不交钱。如果老百姓看病不差钱了,矛盾自然也就少了。

郭远科:我认为,当前医患矛盾的处理不缺制度缺执行。在国家层面有多个部委2014年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在地方有《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有了章法关键在于执行。当前医患关系处理普遍遵守的原则依然是“妥协就是和谐”,这怎么行呢?            

江苏镇江“熟人医疗”破解医患矛盾 三级医院做后盾(2)

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一家药房,药剂师莱娜·姆梅拉展示可替换的具有同等疗效的更为便宜的抗过敏药品(蓝色7.92欧元,绿色仅为3.36欧元) 赵长春摄

我在芬兰看病

在芬兰工作生活了三年,经常听到身边的人谈论芬兰的全民医疗制度:其中正面的评价比较多,比如自费承担比例小,医疗服务周到细致等;也有一些负面的评价,大多是等候时间长,诊治不及时之类。巧的是,记者的两次求医经历正好印证了这两种说法。

两次求医,待遇不同

——胃痉挛住进“高级病房”

记者刚从国内来到芬兰不久,一次出差回来,在飞机上胃痉挛发作,疼痛难耐,从机场直接打车到赫尔辛基大学医院看急诊。挂号时,护士问得很仔细,比如症状出现时间、此前的进食和相关活动、以往是否出现过类似情况等等。在确认情况后,护士记下社会保障号,让记者在走廊靠墙的椅子上等待。

疼痛中的等待更加难熬,等了半个多小时,心里也有些烦闷:“看上去病人并不多,护士和大夫进进出出的,怎么就没人理我。”又过了一会儿,护士陪着一位穿着浅绿色短褂的人走过来,这位就是外科医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