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章丘一家小诊所,因为销售假药,诊所老板被以销售假药罪诉至法院。
经过法院审理,诊所老板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诊所老板偶然与同行交流后,发现了一个挣快钱的“巨大商机”。同行有一种作坊出产的新型药品,号称能够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众所周知,这类风湿性关节炎是属于风湿免疫系统的疾病,目前的医学条件下对类风湿性关节炎是不能够彻底治愈的。而这款新型药品,居然有治愈的奇效,而且进价便宜,指导销售价较高,一进一出间,轻松入账上万元。有人会疑问:吃了药没效果,不怕病患来退货吗?人家老板有办法,药品嘛,见效快慢也要依人而定,体质不好、病情深重,自然不易见效,不仅不能质疑,反而要坚持吃,使劲吃,才能看到疗效。就这样一番忽悠,许多不明真相,治病心切的群众就上当受骗了。
然而,假药害人终害己,销售了半年多,小诊所就被人举报,经过药品管理部门认定,该诊所销售的药品主要成分是淀粉,并没有治病之效,反而会使病患因无法得到科学及时的诊疗而贻误病情,损害身体健康。对于这种昧着良心卖假药的黑心诊所,章丘法院绝不手软,依法严惩!
最终,诊所老板因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追缴所有违法所得,并处罚金。卖假药,要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告诫居心不良之人,生产销售假药是行为犯,是指只要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要求必须对人体造成现实的损害后果,也就是说,哪怕卖的假药如小品《推销》一样,吃不坏人、吃不死人,也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毕竟,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无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