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株洲讯 换亲找了个比自己大十多岁的丈夫,夫妻感情不和,再加上丈夫性功能障碍,妻子在外与多名男子有染,并埋藏着杀害自己丈夫的念头。雇不到其他人下手,她承诺给6000元钱,雇请自己的老兄将丈夫杀害。昨天,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传来消息,株洲县陈术芳、陈爱英故意杀人一案近日作出一审判决,陈术芳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爱英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陈爱英与丈夫聂某于1982年通过“换亲”结合。聂某个子不高,家贫,就将妹妹嫁给陈爱英的大哥,自己娶了陈爱英做老婆。聂某比陈爱英大十多岁,两人感情一直不和,生下一儿一女后,聂某出现性功能障碍,双方关系更加恶劣。聂某人老实,不怎么敢管陈爱英,陈爱英在外与多名男子有染。陈爱英觉得和聂某生活在一起没有意思,想离婚又遭到聂某拒绝和家人反对,她从1989年起就心生杀害聂某的念头,多次找到哥哥陈术芳商量,要求陈术芳想办法杀害聂某。陈术芳曾数次因盗窃罪被判刑,但几次策划都因陈术芳不敢下手而作罢。
2010年春节期间,陈术芳与聂某因琐事产生矛盾,且陈术芳十分缺钱用。陈爱英见机,再次怂恿哥哥杀死聂某,并承诺给陈术芳6000元的好处费,陈术芳答应下来。
2010年6月25日晚,陈爱英利用到其兄陈某家吃生日饭之机,故意不回家。当晚8时许,陈术芳来到聂某家,在堂屋与聂某一边饮酒一边聊天。晚上12点左右,陈术芳拿着一把铁锤,将喝得迷迷糊糊的聂某骗至家中二楼阳台,趁其不备,从身后用铁锤击打聂某头部,将其击倒在地后,又举起铁锤在右太阳穴处猛击,然后抬起聂某将其从二楼阳台推下,聂某摔倒在一楼水泥坪处。下楼后见其未断气,陈术芳又用铁锤连续击打聂某头部,致使他当场死亡。随后,陈术芳拿到陈爱英事先为其准备好的2000元现金,打扫现场后骑摩托车逃走。第二天,聂某的尸体被邻居发现,公安机关通过缜密侦查,从陈爱英处打开突破口,并顺藤摸瓜将凶手陈术芳抓获。
记者王兴夏 通讯员李霜 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