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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男性侵同居人女儿得逞 辩称自己有性功能障碍

发布:2016-11-14 15:21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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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名少女因为父母离异之后,母亲带着她另结男友同居,不料却遭对方性侵。母亲得知后怒告同居男友,对方却辩称是少女主动,后来改口说自己有性功能障碍,从未和同居人发生性关系,但却遭少女母亲反驳。少女除了遭母亲同居人性侵外,社工人员在辅导少女时,

 一名少女因为父母离异之后,母亲带着她另结男友同居,不料却遭对方性侵。母亲得知后怒告同居男友,对方却辩称是少女主动,后来改口说自己有性功能障碍,从未和同居人发生性关系,但却遭少女母亲反驳。少女除了遭母亲同居人性侵外,社工人员在辅导少女时,意外得知她曾遭父亲性侵,检方目前侦办当中。

  这起少女遭母亲同居人性侵、经社工辅导后意外得知少女也曾遭到生父性侵的案件。少女的父母亲离婚后,母亲带着她到台中市,与陈姓男子租屋同居。不料在少女就读小学了六年级时,某天陈男竟趁母亲外出买早餐时,竟然威胁她脱衣为他口交,否则就要告诉母亲她不乖,因此遭到陈男性侵得逞。

  少女就读初中后,陈男仍会趁同居人在楼下看电视时,趁机性侵得逞。直到少女同学的姐姐得知此事,主动拨打113妇幼专线报案。检察官侦讯时,陈男辩称某天中午午睡时,女童主动帮他口交,直到射精后才惊醒;一审法官不认为女童会毫无缘故替他口交,判刑8年10月。

  陈男不服提出上诉,他辩称因酗酒过度,有性功能障碍,已没和同居人发生性行为,因此更不可能性侵她女儿。但少女母亲作证,两人自同居后,持续都有发生性关系。社工人员之后介入辅导少女,才得知少女也曾被父亲性侵得逞,彰化地检署则另案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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