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丈夫性功能障碍离婚 丈夫否认性无能欲索回10万彩礼
刚结婚3个多月,女子王丽(化名)就向镇海法院申请离婚,而其理由竟是丈夫性功能障碍,两人无法过性生活进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网友表示:隔壁老王听闻一声叹息!
据悉,今年30多岁的王丽在去年2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了35对的徐海(化名),两人在接触一个多月后,感觉还算不错,于是在双方父母催促下很快登记结婚。就在洞房花烛夜那晚,王丽感觉出了异样。因为在夫妻那件事上,尽管双方都很努力,还是没有把事办成。徐海称,自己还是第一次,王丽想想也是,再加上累了一天,也没有太在意。
不过,在婚后的一个多月里,老公徐海还是不行。着急的她便拉着老公去了趟医院。医生说:徐海有生理缺陷,需要做生理和心理治疗。听到这样的结果王丽很是郁闷,而徐海却坚信自己心理没问题,因此拒绝治疗,两人的矛盾激化。
随后王丽提出离婚,徐海说,离婚可以,但得把10万彩礼钱一分不少还出来。两人的矛盾又再一次转到钱的问题上。
结婚3个多月后,王丽以无法过性生活、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镇海法院申请离婚。当时,审判法官认为,王丽称夫妻感情破裂但徐某予以否认,而王丽又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 因此王丽的离婚请求被驳回。
之后半年时间里,两人均试着给感情加温,但还是没有成功。去年12月,王丽再次到法院起诉与徐海离婚。近日,法院通过调查取证,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不过,彩礼不需要退回。
法官解释称,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这个案件中,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且徐海未提供证据证明婚前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王丽亦不同意返还彩礼,所以徐海要求返还彩礼的意见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