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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买卖精子 和任何形式代孕

发布:2016-06-14 14:09 | 来源:健康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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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新华社电(记者胡浩)随着生育政策调整,不少家庭有了再生育子女的愿望。辅助生殖的相关法规及技术成为社会关注热点,也成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据新华社电(记者胡浩)随着生育政策调整,不少家庭有了再生育子女的愿望。辅助生殖的相关法规及技术成为社会关注热点,也成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3日分组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时的焦点话题。

修正案草案规定,具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伦理审查机构以及管理制度的医疗机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具体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修正案草案同时明确,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我国2001年颁布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精子、卵子和胚胎,严格禁止各种代孕行为。但是,由于市场需求存在,加上经济收益巨大,各类地下辅助生殖机构屡禁不绝,各类买卖精子卵子、代孕等行为也在私下交易中频频发生。广东省就曾出现一对高龄富商,借助试管婴儿孕育8个胚胎,3个胚胎妻子自身植入,另外五个找来两名妇女代孕,生下4男4女“八胞胎”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