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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保生育险报销条件

发布:2021-03-28 19:33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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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州本地宝频道提供广州社保生育险报销条件有关的信息,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的,应先在妊娠满12周后至分娩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再凭生

  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的,应先在妊娠满12周后至分娩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再凭生育保险就医凭证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注明:

  1.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计划内终止妊娠的,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不需满12周);

  2.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后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才予支付。

  本人办理所需资料如下: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二份);

  2.《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含怀孕周数及预产期);

  3.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资料:

  (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资料(可通过信息共享查询,如查询不到,需在《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上做出书面告知承诺,;

  (2)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的,无需提供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资料。

  4.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的,应提供夫妻双方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核验后留存复印件);

  5.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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