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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妇幼保健院 举行孕妇学校讲师聘任仪式

发布:2018-09-02 06:17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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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牟县妇幼保健院 举行孕妇学校讲师聘任仪式,

(原标题:中牟县妇幼保健院 举行孕妇学校讲师聘任仪式)

本报讯 7月11日下午6时,中牟县妇幼保健院举行“2017年度孕妇学校讲师聘任仪式”,本次聘任的讲师共15名,由梁彩虹院长现场授予孕妇学校讲师聘书。

据了解,讲师是从该院各个科室中择优选取,讲座内容涉及孕妈妈从怀孕到生产后的各个方面。孕妇学校自2014年建立孕妇学校,旨在帮助准父母们了解孕育常识,消除生产恐惧,为孕妇们提供周全的产前服务,课程均为免费;同时,在病区设置孕产妇咨询室,最大程度地帮助父母们实现科学育儿。

本次孕妇学校讲师聘任仪式的举行,标志着中牟县妇幼保健院孕妇学校向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的方向迈进。

中牟时报 谢鹏飞 通讯员 李静钰

中牟县工商质监局

“3·15”投诉中心为民维权获锦旗

本报讯 近日,中牟县青年路办事处西关村村民孔先生把一面书有“匡扶正义,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中牟县工商质监局“3·15”投诉中心,对中心工作人员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表示衷心的感谢。

7月7日,中心接到孔先生投诉,称其于7月6日在中牟县官渡大街一五金电料商行,以25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桶超强牌油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油漆出现不粘现象,怀疑有质量问题。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发现该油漆的标识中未标注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产品不按要求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欺诈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消费者要求赔偿500元。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该商家最终赔偿消费者300元。

记者 张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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