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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孕产妇信息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发布:2017-10-09 06:33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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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晨报记者朱国荣张昱欣实习生石思嫣 今天起,《上海市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开始正式实施。今后,各级医疗机构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孕产妇保健信息系统中数据信息,对触犯国家法律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销售过度包

  晨报记者 朱国荣 张昱欣 实习生 石思嫣

    今天起,《上海市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开始正式实施。今后,各级医疗机构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孕产妇保健信息系统中数据信息,对触犯国家法律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销售过度包装商品情节严重的商家,最高将被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有医院禁推销母乳代用品

    《上海市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明确,本市将建立并使用“上海市孕产妇保健信息系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信息保密和信息发布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数据管理保密制度,数据库定期由专人进行备份保存。禁止无权限人员登录、查看妇幼保健信息,更不得更改内容。各级医疗机构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孕产妇保健信息系统中数据信息,对触犯国家法律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昨天了解到,目前本市各级妇产科医院已经做出相应规定。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对临床医护人员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提供孕产妇健康手册、儿童系统保健卡、病史、登记本内的孕产妇的姓名、年龄、户口性质(流动、暂住、常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及预产期、分娩记录等原始数据信息,如擅自泄露孕产妇信息将受罚。

    长宁区妇幼保健院还严禁各种母乳代用品推销活动,一旦被发现厂商在孕妇体检、产妇休息期间采用各种手段进行母乳代用品推销活动,医护人员年终不能评优。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第一妇婴保健院等本市多家妇产科医院,也都制定了具体防范举措,以严防孕产妇信息泄露。

可拨12365投诉过度包装

    根据《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销售过度包装商品情节严重的商家,最高将被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作为负责这项法规具体执行的政府监管职能部门,市质监局将按规定及时发布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目前,12365质量热线已着手建立商品包装物减量工作的知识库,加强与 12345市民热线、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的对接工作。

    12365质量热线将依法、按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咨询、投诉、举报途径的畅通,做好商品包装量相关的咨询、投诉和举报的受理与处理工作。市质监局欢迎市民遇到商品包装量相关问题,及时拨打以上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