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将妇女发展分为健康、教育、经济、法律、社会保障等七大领域,继续强调构建“性别平等”社会,注重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并提出一系列目标任务。其中提出到2020 年,全省妇女逐步享有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医学检查和产前医学检查,全面实现免费“两癌”检查。
医疗:关注孕产妇保健
《规划》指出,到2020 年,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并建立妇女健康档案。到2020年,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健康档案使用率达到80%以上。
孕产妇医疗保健水平是《规划》关注的重点领域之一。其中提出,全省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6%以上。
到2015 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户籍妇女享有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医学检查和产前医学检查。到2020 年,全省妇女逐步享有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医学检查和产前医学检查。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同时计划加大宫颈癌、乳腺癌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全面实现免费“两癌”检查。
教育:全面落实性别平等
《规划》要求教育工作全面落实性别平等,尤其是基础教育方面。
到2015 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基础教育、教育性别平等发展要“多率”并重。
《规划》规定,在保障小学适龄女童100%入学率的基础上,确保5 年保留率达到99% 。初中女童毛入学率达到100%,适龄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
同时,女生高中阶段毛入学率2020年也将达到90%以上。高等院校两性比例“五五分”。“到2020 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高等学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同时,鼓励高校开始女性学相关专业和项目研究。
就业:消除歧视同工同酬
在获取就业机会和经济资源方面,《规划》重点强调消除歧视和同工同酬。
广东省将帮助和鼓励妇女就业和自主创业,完善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技能培训、小额贷款扶持、跟踪指导等措施,支持和帮助妇女创业。
同时,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扶持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品牌企业,促进妇女就业。全省还将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将女职工劳动保护作为劳动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的重点内容,依法查处侵犯女职工权益案件,及时处理涉及女职工的劳动争议案件。
羊城晚报记者 马海洋
联合国报告认为贫困妇女受气候变化影响最大
联合国人口基金会18日发布的《2009世界人口状况》报告说,目前全世界每天生活费不足1美元的15亿穷人中大多数是妇女。尽管贫困妇女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的责任最小,但她们却成为受到气候变化打击最大的一个群体。
公安部打拐行动初见成效 解救被拐妇女儿童逾万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黄祖跃今日下午做客公安部网站,就社会治安“冬季行动”和打击刑事犯罪的有关情况,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黄祖跃表示,公安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初见成效,已解救被拐妇女儿童逾万人。
广东省发布十年“儿童发展规划”
打造儿童友好型社会
羊城晚报讯记者马海洋报道:23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以提高人口出生质量、严控地中海贫血等重大疾病发生率、全省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以及完善儿童福利体系等为主要目标,将广东打造为“儿童友好型”社会。
医疗:“地贫”等症减少1/2
0 至6 岁儿童健康成为《规划》的关注重点,提出降低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重症地中海贫血、重度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等高危出生缺陷发生率以2010 年为基数下降1/2;逐步降低艾滋病、乙肝、梅毒的母婴传播率,通过母婴传播的儿童艾滋病感染率下降等目标。
同时,保障流动儿童获得与户籍儿童同等的儿童保健和计划免疫接种服务。实施贫困地区学龄儿童营养与健康干预,制定和推动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广东省将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
地级以上市儿童保健专业技能培训每年覆盖50%的乡镇和社区,以及40%的儿科和儿童保健科医护人员。同时,将加强儿童疾病防治,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实施0 至6 岁儿童健康管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保障流动儿童享有与本地儿童同等水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0至6 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将0至6 岁儿童列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重点人群,到2020 年儿童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5%, 健康档案使用率达到80%以上。
教育:为流动儿童提供学位
根据《规划》,广东省将继续加大对基础教育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
全省到2020 年, 将实现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5 年保留率达到99%;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0%,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 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7%以上等主要目标。
重视和加强0 至3 岁婴幼儿教育,建立早教体系,力争做到0 至3 岁城市儿童家长每季度接受育儿知识培训一次,0 至3 岁农村儿童家长每半年接受育儿知识培训一次 。逐步普及3 至6 岁儿童学前教育,从2011 年起,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优先满足学前教育发展需要。
广东省将切实保障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划》指出,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多种形式、多种途径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学位,实现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同时,关于残疾儿童,基本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和30 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区)建立1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
福利:建立适度普惠型福利
“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规划》提出,到2015 年,每个地级市均建有至少一个儿童福利机构,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县(市、区)各建有一所具有综合功能的重度残疾儿童教养学校。2012年,继续落实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600 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 元的政策。
广东省将逐步增加对儿童福利的预算,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提高贫困家庭儿童的生活水平,探索对儿童实施营养干预和补助的方法,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实施0至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建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扩大康复救助范围。优先开展0 至18 岁残疾儿童的抢救性治疗和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