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全市各地紧紧围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江苏省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围绕保障妇幼健康这一核心目标,全面实施市政府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确定的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积极推动妇幼健康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根据我市医疗事业发展特点,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产科建设,推动医院增设产科床位。开展基层妇儿保门诊标准化建设,部分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门诊标准化建设合格率达到40%以上,进一步筑牢了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网底”。积极推动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乡镇完成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重组工作。
二是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强妇幼队伍建设,实行市县乡全覆盖培训,开展全市妇幼健康技能竞赛,提高了基层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保健门诊服务量年均增长32.9%以上,启动了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急救网络和绿色通道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临床救治能力。
三是妇幼健康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完善妇女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和质量评估体系,建立定期质量检查和评估制度,促进妇幼健康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通过国家、省评估确认了71家爱婴医院(爱婴卫生院/爱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效规范了妇产科、儿科的全行业服务管理,促进了国家产科安全管理规定落实。
四是妇幼健康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提升。全市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提高到96%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补服叶酸、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以及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防治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的县(市、区)增加到3个,群众综合满意度提高到95%以上。
五是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婚前医学检查率分别达到100%、98.81%和97.78%和90.51%;出生缺陷发生率连续多年控制在5‰以下,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保持在较低水平,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等传染病的孕产妇均得到及时筛查、诊断和干预治疗。2015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为4.08/10万和3.28‰,分别比2011年下降了22.79% 和30.18%,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9.1%,提前实现(施)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和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