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卫计委等部门规定 加强临床用药监管严控医院规模)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宋蕊)陕西省卫计委、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等部门近日联合出台《陕西省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意见》。
《意见》规定,公立医院每个月要对25%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处方、医嘱进行点评,加强临床用药干预,建立跟踪监控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晰清单制度,严禁医疗机构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公立医院要通过优化诊疗业务流程,努力缩短平均住院日,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逐渐降低到9天以下,二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逐步降低到7天以下。此外,将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除常住人口达到80万以上新设行政区划以外,一般不再设置三级医院。
(原标题:省卫计委等部门规定 加强临床用药监管严控医院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