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南充12月15日讯(青敏)近日,嘉陵消防大队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位于嘉陵区火花路的一家面积达2000平方米的医院存在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在疏散通道上摆放病床和药品箱的问题,由于病床未有病人使用,大队消防监督员责令该医院当场将病床撤除,将药品箱全部搬走,确保了疏散通道的畅通。同时大队对该医院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通过现场拍照、询问当事人及见证人等方式,该医院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嘉陵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医院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在执法过程中,大队消防监督员向医院负责人通报了近期全国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求场所要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场所消防安全,为病患提供一个安心的环境。该医院负责人对大队作出的处罚决定心服口服,表示一定吸取教训,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积极消除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