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法晚记者在汉中采访了解到,汉中红会总共只有5个编制,其财务相对独立,但长期没有专职财务人员,直到2013年才招聘了专职人员。 根据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会章程,对红会专户资金要求必须专款专用,只能用于专项项目建设、人道救助等公益项目,不能借给相关单位或个人使用。
而据法院审理查明,被黎明华等人挪用的上千万公款,均用于给他人的公司注册验资之用,而这些公司与汉中红会没有业务关系,也不承揽红会的项目。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9月,汉中市卫生局党组已经抽调张琪到局里参加医改工作,让张冰到红十字会办公室任副主任,实际接替张琪的工作,并要求逐步交接。张琪供述称,2010年国庆节前后,他已经将装有发票、转账支票、印章、行政章的保险柜钥匙交给张冰保管和使用,但是没有办理书面的交接手续,也没有核对账目。
在对1000万巨款转账期间,银行工作人员曾打电话向黎明华求证,并得到了黎明华确认。判决书显示,此后黎明华收受了张琪给付其的巨额“感谢费”。
记者到汉中市卫生局采访红会换届等问题时,对方表示不便多说,只透露黎明华和张冰已被开除公职。
执行统筹/朱顺忠
文并摄/深度记者王南发自陕西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