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自制药经药监局审批 包装需符合规范
最近,徐州一名市民向记者反映,她在徐州一家医院开的滴鼻液,没有商标没有包装盒没有生产批号,也不予医保报销,像是"三无产品",她想知道医院自产自销的药是不是都是这样?今天(10月22日),记者联系了南京市儿童医院。
南京市儿童医院也有自制药,一共有29种,主要是一些中成药和外用药,像是治疗感冒或咳嗽的"抗601合剂"、"咳喘口服溶液"、"利咽合剂",治疗红臀和湿疹的"鞣酸软膏"等。药剂师表示,虽然是自制药,但都在药监局注册并通过审批,遵守国家药监局颁布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需要有药品的通用名称、批准文号、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说明书等等。
那自制药是不是医院想卖多少钱就卖多少呢?它又能不能走医保?对此,院方表示,江苏省内医疗机构自制药品的定价,也得遵守省物价局2015出台的规定,由医院自主定价,在物价局进行备案。南京市儿童医院自制药除了一个品种不在医保目录范围之内,其他的都是在医保范围内,可以正常报销。
自制药多数是"经典药方" 安全性有保障
很多患者也会担心医院自制药品的安全性,一旦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又该怎么办呢?南京市儿童医院药学部主管药师季兴表示,绝大部分品种都是从建院初期开始在临床使用了,比较适合儿童患者使用,而且市面上面可能没有一些类似的品种可以替代,并且它的疗效是肯定的,安全性是良好的,才会把它做成自制制剂。
一般来说,通过药监局审批的药品,安全性都能得到保证,而且很多医院的自制药品,都是早年流传下来的经典配方,已在临床上使用多年;当然,如果万一发生不良反应,医院也会按照规定,向药监部门报备,药监部门会针对所收集的报告,进行有重点的反馈,在必要情况下向社会发布预警或启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