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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丽人妇产医院关于近期一些新闻报道的声明

发布:2015-08-29 03:53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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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8月22日以来,有媒体发布题为“女子怀孕了,医生只当炎症治”的报道,并在各类媒体上传播,对长沙丽人妇产医院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了严重影响。为确保公众对

  2012年8月22日以来,有媒体发布题为 “女子怀孕了,医生只当炎症治”的报道,并在各类媒体上传播,对长沙丽人妇产医院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了严重影响。为确保公众对事实真相的知情权,维护合法权益,长沙丽人妇产医院特作如下声明:

  一、我院不存在误诊行为

  7月24日,童小姐来我院“内分泌肌瘤科门诊”就诊,在问诊过程中童小姐表示,7月5日—13日属其月经期。接诊医生在听完童小姐对病情的介绍后,按正规的临床路径建议其当日(7月24日)做B超检查,结果显示其患有盆腔积液、阴道炎和宫颈炎,未怀孕;为进一步确诊其是否怀孕,医生建议其再做血HCG(血HCG检查是指通过测量女性血液中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水平值来判断女性是否怀孕,相比较其他检测怀孕手段是更加准确的一种运用广泛的医疗检测是否怀孕的手段)。童小姐7月24日和7月26日在我院做的两次血HCG检查结果显示其未怀孕。接诊医生在明确童小姐未孕的情况下,确诊炎症后对其进行了抗炎治疗。

  需特别说明的是,育龄期女性在就诊时,医生同时查B超和血HCG排除怀孕,这是符合医疗诊疗流程的。其次,8月20日童小姐检查显示怀孕约6周,是从其7月5日最后一次月经来潮算起。病历记录显示,7月5日—13日是童小姐的月经期。以此推算,7月20日左右童小姐才开始排卵,而其7月24日就诊时刚好处在排卵期,在这个时期同房受孕检测不出属于正常现象。

  二、建议通过正规途径解决

  在接到患者的意见后,我院高度重视,以公平、公正、合法和负责任的态度,积极主动与童小姐及其家属做过多次沟通协商,并邀请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调解。

  在多次提出高额赔偿要求而未获同意的情况下,童小姐家属频频发送短信对接诊医生进行威胁,导致接诊医生无法正常上岗。根据相关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我院建议患方通过正规途径解决彼此关切。

  经医疗鉴定或司法裁决,我院若需承担责任,绝不推卸;若因非法维权、恶意诽谤等行为对我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我院将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成立近6年以来,长沙丽人妇产医院一直以医泽广大女性为己任,医院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关心和呵护,也受益于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此,我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诚挚呼吁社会各界共同营造更加和谐的医患关系。

  长沙丽人妇产医院

  201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