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
刘某
一家公司为了在医院开展业务,另一家公司为了承揽利润丰厚的医用耗材业务,两家从事医疗相关业务公司的法人代表,给时任昌平区妇幼保健院院长、昌平区卫生局副局长的王红珍行贿近200万元。近日,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这两起单位行贿案。
行贿获得高额利润
中智源泉公司一案首先开庭审理,刘某及代表公司出庭的副总经理李某对于检方的指控没有异议。“中智源泉主要是销售医疗器械的公司,在十几年前就和昌平区妇幼保健院开始做业务了。但刚开始这块业务做得不成功,场地也没有,还赔了钱,直到医院的工作人员把王红珍介绍给我,情况才开始好转。”刘某交代说,在给王红珍送了几次钱后,公司与医院签了合同,也有了正式场地,项目终于开始赚钱。每次行贿,刘某都将钱装在信封里送到王红珍办公室,王红珍则欣然接受。
根据证据显示,刘某给王红珍共行贿26万元,中智源泉公司在开展业务后,共计获利280多万元。“公司规模比较小,我是为了拿项目才行贿的,我认罪。”刘某在法庭上说。
刘某的辩护人认为,鉴于刘某本人及中智源泉公司的认罪态度较好,且行贿数额刚过单位行贿罪的立案标准,因此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行贿换取千万业务
在结束上述案件审理后,法庭继续开庭审理鸿宏公司单位行贿罪一案。
冯某与代表被告单位的鸿宏公司办公室主任刘某出庭受审。冯某及鸿宏公司对于指控同样表示认罪认罚。冯某在接受法庭询问时称,其第一次给王红珍行贿是在2010年。“我经营的公司从事医用耗材业务,这个业务利润比较高,所以就想通过王红珍拿下医院的业务。”冯某交代说,她先后给王红珍送了170万元,换来了上千万元的业务,其中利润高达500余万元。法庭未当庭宣判上述两案。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