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花中心医院骗医保基金案宣判,骗200余万
逼员工整医保卡上交,交卡有奖励不交不给开资,员工实名举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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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里,抚顺市望花中心医院多次利用借来的医保卡骗取医保,随后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首次报道题目:《抚顺望花中心医院涉医保诈骗》
3年里,通过“挂床”的方式,要求医院员工每月按时上交数张医保卡,从而为医院牟利骗取医保基金。
日前,抚顺市望花中心医院骗取医保基金案宣判。其中,医院共计骗取200余万元,涉及虚假住院共计856人次。
员工实名举报自己医院,完不成任务工资受影响
“抚顺市望花中心医院骗保的事其实已经有好几年了,只是前几年动作比较小。”举报人张女士说,自己是抚顺望花中心医院的员工。但直到2013年,有个同事向她借医保卡,这时她才知道有这事。
张女士介绍,她所在的医院最早是“抚顺特殊钢医院”,2002年改制为自筹自资的事业单位,并且更名为望花中心医院。
2006年望花中心医院又改制为企业单位,并且将医院承包给了一个姓赵的人,所得的利益分配是投资方分得90%,医院所得10%,承包期限是30年。
“医院被承包后,不仅自己骗取医疗保险,还让下面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一起诈骗。”张女士说,望花中心医院新民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让每个职工每个月提供至少三张医保卡办理假住院,否则医院就不给开工资。职工每多提供一张医保卡,院方给多开100元钱奖金,或者提供价值200元钱的药品。
当时医院的职工从身边的亲戚朋友那借来医保卡,之后将卡交给各个科室的主任、护士长,并且由大夫制作虚假的病志及处方,由护士长制作虚假的护理记录。
提供医保卡的员工自己先垫付住院费,之后主任、护士长凭住院费发票去院里找会计结算垫付的住院费和奖金再交回给员工。
3年里办理虚假住院856人次,为骗钱虚设病房
16日,在张女士手中,记者看到了一份法院的初审判决书,判决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
据公诉机关指控,抚顺市望花中心医院于2011年3月至2013年10月期间,为骗取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保基金,利用与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签订医保协议关系骗取医保基金。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经院长荆某、副院长陈某及时任该院财务负责人的史某研究决定,制定了医疗效益指标,并为无办理医保划卡资质的望花区新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院虚设了内三科病房,借用他人医保卡办理虚假住院。
在医院内设部门采取借用他人医保卡办理虚假住院的方法办理虚假住院共计856人次,骗取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保基金人民币2005431.31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单位抚顺望花中心医院犯合同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000元,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强制缴纳。
被告人荆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被告人陈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被告人史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追缴被告单位抚顺市望花中心医院违法犯罪所得人民币2005431.31元。(记者康晓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