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新都区获悉,继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法人治理改革试点推行两年多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后,新都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三家医院也随之启动法人治理改革。截至目前,新都区4家区级公立医疗机构已经全部纳入改革,使医院的服务水平得到了全面提高。
新都区卫计局局长黄礼鐏说,所谓法人治理,实际上是对政府部门权力的下放,把原来一些属于职能部门的管理权力下放到医院,使医院能够进行更多的自主决策,这对于增强医院的发展活力而言,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而作为医院的管理者,需要考虑的东西也变得更多,“理事会建立起来后,理事会做的决策不仅要考虑医院自身的发展,还要考虑政府要求、群众需求、医院发展、医务人员权益等各方利益,确保医院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管理层更加专注执行。”新都区二医院院长刘旭东说。
据了解,医院构建的法人治理组织框架包括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理事会是医院的决策机构,以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为例,医院第二届理事会由区卫计局代表、财政局代表、医疗专家、医院院长、医院业务院长、医院职工代表、服务对象共7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按照《章程》规定,行使章程拟订和修订、审议医院业务发展规划、审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审定内部主要管理制度、推荐医院院长人选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审议医院财务预决算报告等决策事项。
值得一提的是,推进法人治理以来,新都区二医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15年医院医疗收入较2012年同期上升50.90%;药品收入较2012年同期下降30.89%;药占比较2012年同期下降5.73%;门急诊人次较2012年同期上升11.24%;住院人次较2012年同期上升14.77%;手术完成台次较2012年同期上升36.11%;患者满意度较2012年同期大幅度上升。患者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均低于成都市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