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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承诺3个月治好胎记……

发布:2016-03-06 09:09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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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义乌某美容医院治疗胎记,预付了1.3万元治疗费,当时医生口头承诺,三个月内包治好,可过了5个多月脸上的胎记仍然还在,却拒绝退还尚未治疗的费用,口头承诺是否有效?”日前,江西省上饶市的小刘一脸无奈地找到了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稠城市场监管所,要求帮助维权。

  据小刘陈述,她刚满月时,左脸眼睛周围有一块蚕豆大青褐色的胎记,随着年龄增长,胎记也越来越浓,面积也逐渐增大。10岁前父母也带着小刘到处求医,医生都说这在医学上叫太田痣,没事的,等孩子长大了再看吧。

  这一等就是15年,一块胎记如一朵乌云遮住了小刘美丽的容颜,而祛除胎记也成为小刘苦苦追寻的梦想,2015年5月,小刘也曾在杭州市某医院做过一次激光治疗,但仍然没有祛除。7月28日,小刘经朋友介绍,来到了义乌某美容医院,一位姓杜的医生接待了小刘,经初步诊断,杜医生确认小刘的胎记为太田痣,需要激光补水分疗程治疗,“是否可以彻底根治祛除,需要多少时间才能见效”小刘询问道。杜医生称,一般在三个月内包治好。

  至于治疗费用,杜医生说第一次可先预付3000元,总共费用1.3万元左右,共分10次治疗,同时免费赠送3次透光水疗。小刘就按照杜医生意见,当天就预付了3000元的治疗费,付完治疗费后,杜医生就给小刘做了破皮净面补水及皮肤护理。8月7日,小刘又去做了一次透光水疗导入。10月5日,小刘再次来到医院做透光水疗,当时医生一再劝说小刘,只要有信心,完全可以祛除胎记。小刘经不住再三劝说,又一次预付了1万元的治疗费。此后,在当年的10月3日,12月28日和今年的1月15日,先后给小刘做了多次补水导入和皮肤抗过敏护理和治疗。

  2016年1月16日,小刘将治疗经过和医院的口头承诺告诉了从外地回来的男友,而男友发现,小刘左脸的胎记仍黑色如初,此时小刘想起当时医生的口头承诺,这让小刘产生了怀疑。1月17日,小刘找到了这家美容医院,要求医院就三个月包治好的口头承诺做出解释,同时退还预付的治疗费1.3万元,而医院一位姓刘的医生却否认作过3个月包治好的口头承诺。刘医生劝导小刘再做几个疗程,但小刘却坚决要求退款,而刘医生却以退费需要领导批准为由,拒绝退费。此后,小刘又多次打电话到美容医院,要求退还尚未治疗的费用,但院方均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

  日前,稠城市场监管所受理投诉后,立即召集双方调解,执法人员听取双方陈述和辩解后认为,如果医院医生口头做出过三个月包治好的承诺,那么,这个口头承诺就要按照《合同法》规定必须履行。当小刘经过5个多月治疗,仍不见效的情况下,前去讨说法时,院方又否认此前做出过口头承诺,此时双方各有各的说法,无法确认证据,但是作为美容医院,当患者不再信任,要求停止治疗,应当尊重患者的意见,立即停止治疗,并退还尚未治疗的费用,使每个患者都享有重新选择医院、重新选择医生的权利。

  听完执法人员的解释说明后,医院方当场同意退还小刘尚未治疗的剩余费用,经过核实,小刘到医院实际治疗只有两次实际扣除6000元,其他次数都是院方赠送的服务,医院退还7000元。对此,小刘表示满意。 盛金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