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福建省在全省建立大型医院巡查制度,到2017年上半年,我省将分4批次对33家省属和设区市属三级医院进行驻点巡查。
我省建立大型医院巡查制度
至2017年6月分4批次巡查33家三级医院
东南网2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 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大型医院巡查制度,日前启动了首批省属和福州市属医院巡查工作。到2017年上半年,我省将分4批次对33家省属和设区市属三级医院进行驻点巡查。
根据《福建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7年度)》要求,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我省将对大型医院开展巡查工作,巡查对象为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大各附属医院以及各设区市属三级公立医院,主要检查各医院在贯彻落实深化医改各项任务、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反腐倡廉机制制度、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巡查工作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等形式开展,并公开巡查监督电话和信箱,受理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医院不正之风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收集重大违法违纪线索。目前,省卫生计生委已成立巡查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