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网讯 (记者 辛源)前两天,交警灞桥大队秩序中队民警在巡查中发现,长乐坡附近的东城医院将医院广告牌做成蓝底的交通指示牌的模样,设置在长乐路上。今天民警现场进行了拆除,并对该医院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这些非法交通标志容易误导信息、影响交通标志,另外还占用公共道路资源。”据交警灞桥大队秩序中队副中队长董新说,赶到现场后他们发现,设置的两块“引导牌”与交管部门设置的道路指示牌很接近,但内容却为广告,私自占用道路资源,属于违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同时,《广告法》32条有明确规定,不得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设置户外广告,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广告也不得设立。
下一步交警灞桥大队民警将会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类似情况及时处理,确保交通指示标志能更好的为市民出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