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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综合医院可加挂 中西医结合医院牌子

发布:2016-02-04 09:35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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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县级综合医院可加挂 中西医结合医院牌子-新闻频道-和讯网

  商报讯 (首席记者 金奉乾) 昨日,省卫生计生委印发通知,今后我省鼓励有条件的县级综合医院加挂中西医结合医院牌子,享受中医医院同等待遇。加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人员结构条件为:临床医务人员中中医执业医师人员占执业医师比例30%,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的比例50%。

  通知要求,在人员结构方面,院领导和医务、护理、药剂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经过省级以上中西医结合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县级综合医院申请加挂中西医结合医院牌子,须报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未经审核批准,不得加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牌子。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强化对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业务管理培训,督促综合医院严格执行中西医结合行业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中西医结合医疗质量控制体系。要杜绝只加挂中西医结合医院牌子,享受相关优惠待遇而中西医结合工作开展不力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