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讯 记者今天从济南市环保局了解到,我市部分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已经超期,这些单位应在30日内办理相应审批手续,逾期未办理将吊销辐射安全许可证。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持证单位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经梳理,我市目前有11家核技术利用持证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超期未申请延续,且已无法取得联系。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现将超期单位名单予以公布,限期30日,逾期仍未申请办理审批手续的,市环保局将依法吊销辐射安全许可证。
辐射安全许可证超期单位名单序号 所属区县 单位名称 到期时间
1 历下区 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 2016-10-17
2 历下区 济南现代皮肤病医院 2015-01-11
3 历下区 山东省红十字会介入医院 2015-01-11
4 历下区 济南协和医院 2015-01-11
5 历下区 山东济南中济医院 2015-01-11
6 历下区 济南瑞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15-12-28
7 历下区 济南长虹医院 2015-01-11
8 市中区 济南市爱心医院 2015-01-11
9 章丘区 章丘市阎家峪卫生院 2015-01-11
10 章丘区 章丘市机关医院 2015-01-11
11 章丘区 山东交通水泥厂 2017-03-11
原标题:@济南这11家单位 你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已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