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省政协医卫组委员们在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2015年10月,南京、苏州等城市作为江苏省的试点已正式推开医疗改革,迄今已取得了一些实质性突破,但作为医改中的重要环节——公立医院目前存在政府投入不足的困境,导致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无法“完美体现”。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范晓林
公立医院改革,不能改掉“公”字
省政协委员、省人民医院院长王虹在分组讨论中发言说,公立医院改革,不能改掉“公”字。政府应满腔热情地帮助、呵护和扶持公立医院,以法律形式建立卫生投入保障机制,落实“政府保障责任”、“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要求。医改过程中,财政、人力资源和物价等相关职能部门不能“盲人摸象”,更不能“神仙打架,百姓遭殃”,要一盘棋考虑,不能政出多门。另一方面,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要充分调动积极性,医务人员是医改的生力军。只有充分尊重医务人员的职业尊严,支持他们的职业愿景,保障他们的职业回报,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使之积极、主动地参与和支持医改,使医改更加顺利地向前推进。此外,医改是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应加强整体设计,坚持“三医联动”,创新医疗、规范医药、健全医保,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使各项改革措施相互衔接、共同促进。
医务人员工资不应自己去挣
省政协委员、南京市中医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虞鹤鸣认为,第一,公立医院是政府举办的医院,其公益性首先应表现在医务人员的工资应由政府给付,而不是靠医生自己去挣。如果公立医院自负盈亏的话,医生收入与运营效益挂钩,“逼”得医疗活动向创收、逐利方向偏离,不得不靠过度检查、治疗、用药来增加医院收益。这样既浪费了有限的医疗资源,又引起医疗费上涨,加重病人负担。第二,2015年,我省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实施了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工作,取消了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价格、政府补偿、医院消化来化解,比例为7:3:1。但政府财政补助尚未到位,医院自行消化无疑增加困难。第三,现行人事薪酬制度已不适应医院发展需求。
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
省政协委员、南京市鼓楼医院纪委书记韦宁华认为,去年以来,我省医改稳步前进,一直坚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为指导,以百姓可以接受、财政可以承担、基金可以运行、医院可以持续为目标,以公立医院回归公益医院,医生可以回归看病角色、药品回归治疗功能为要求,以公立医院硬件依靠医院自身,降低医疗成本和提高运行效率,依靠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作为医疗机构应当恪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而作为政府部门也应该更加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多投入,尽好政府应尽的责任,这样医改才能最终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