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销售假药案件往往存在涉案地域广、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等特点,且相较于传统的销售假药手段,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作案时间更长,社会危害更大,亟待遏制。此外,警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当前有部分假药通过医药公司流入正规医院和药店,其隐蔽性更强。(1月10日《法制日报》)
这篇调查报道是对近年来查处的网络假药案件进行梳理之后,得出“部分假药已经回流到正规医院”结论的。报道列举了一个发生在江苏泰州的案例,警方查处了一起假药大案,总价值400多万。通过逐步揭开黑幕,发现一些假药不仅通过互联网卖给了患者,而且相当一部分进入到了正规医院。悲催的是,这种现象并非个例,成为普遍现象。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当网络假药可以冲破制度安全篱笆,长驱直入进入医院的时候,这是何等可怕?往小了说,这会影响治疗效果,往大了说,这可是人命关天。不知道在既往发生的医患纠纷中,有没有这种情况的医疗事故?
假药进入医院危害究竟有多大?这是医院可以预见的。报道说,这些假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违法企业胡乱生产。一种是,用面粉生产的没有任效果。如果仅仅是头疼脑热的小病,倒也罢了。可是如果是疑难杂症,患者本身就是痛苦的,在医院看病已经是砸锅卖铁,再遭遇了假药,这是何等悲催?
当然,假药进了医院,也未必就完全属于医院的医德问题。进入医院的情况也会存在两种原因。其一,是医院没有主观故意,而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采购了假药。其二,是医院故意为之,是为了赚取更多的利益,而故意采购了假药。这两种情况都是不可以原谅的。对于前者,即使医院毫不知情,也暴露出了监管漏洞。按照目前的药品采购制度,医院需要有招投标环节。进入招投标环节的药企和医药公司必须是正规的,那么这些假药是如何进来的?是躲过了招投标环节?还是进入招投标环节的企业没有资质?对于后者,问题则更严重了,明明知道是假药,还进行采购,这不是拿患者的生命当儿戏吗?
值得追问的是,如果不是媒体的报道,我们会知道正规的医院竟然也销售假药吗?那么,监管部门的通报机制何在?当查处假药的时候,是不是对这样的医院也进行了处理?如果处理了,为何老百姓不知道医院在销售假药?既然这种销售假药的医院已经“面广量大”,为何有关部门在处理的时候总是遮遮掩掩,难道只能是内部处理,难道只能是罚款了之?
销售假药的医院不能成为“国家秘密”,作为国家卫计委,应该进行一次统计,将卖假药的医院进行广而告之,让百姓监督这些医院。如果总是让其成为秘密,则是对犯罪的放纵,则是对百姓的祸害。
都有哪些医院销售过假药?这不能只是内部了解,需要拿到阳光下晒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