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人士表示,临时建筑不同于违章建筑,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临时建筑许可证期限内的临时建筑属于合法建筑,而超期临时建筑需要建筑单位自行拆除,如果建筑单位没有自行拆除,政府强拆也必须通过司法途径,由人民法院下达强拆判决后方可实施。
对于众多疑云,惠济区政府表示,详细情况还将做进一步调查,最终处理结果,将及时向媒体公布。
7日下午,记者向公安部门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时,本应该维护一方平安的长兴路公安局郑大四附院警务室已经人去楼空。
3 到底谁在强拆?
城建局:不知情,很意外vs惠济区:有损伤将赔偿
据了解,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是郑州市北郊唯一的一所省级医院。医院现有教职工900余人,不仅为周边群众提供卫生健康服务,还承担着郑州大学400多名本科生和200多名研究生的培养任务。
强拆事件发生后,医院发布消息说,由于正常医疗活动受到影响,医院濒临关门。酿成如此恶果,谁该为此事负责?强拆者又是何人?
“这是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强拆。”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后勤部部长陈磊说,2015年1月,惠济区政府发布关于江山路拓宽改造的公告,此后,医院一直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协商拆迁。截至7日前,医院累计被占用的医疗用地约30亩,但政府相关部门却一直以各种理由不支付145万元的地面附属物拆迁款,“2015年12月29日,区城建局还在和医院协商拆迁事宜。”
据医院介绍,强拆前,部分人员还曾以“惠济区城乡接合部配套市政道路征迁指挥部”的名义,在未与院方进行有效沟通的情况下,私自对医院房产进行非法强拆。为此,医院还曾于2016年1月4日和1月6日两次向郑州市人民政府反映遭遇强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但是,负责惠济区道路拓宽拆迁征收的城建局征收办却称,对于7日发生的医院强拆事件,“征收办也是看到新闻后才知道的,此前并不知情”,同时也感到“很意外”。
征收办综合科科长贺书学说,按照拆迁程序,需要先与被征收单位协商,签订拆迁协议,补偿以后再进行拆迁,“目前,医院放射科和太平间等建筑的征收拆迁还在协商阶段。”
与此同时,惠济区政府新闻办称,目前区政府已成立调查组,如发现有涉及违法、违纪拆迁行为,将严肃处理,一查到底,“如果存在院方工作人员受伤、设备受损等情况,将给予赔偿。”
惠济区区政府宣传部办公室孙姓主任称,还不清楚强拆现场30多名穿迷彩服男子的身份和目的,具体情况还在调查。
事件发生后,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第一时间报警。负责拆迁的征收办“不知情”“很意外”,“强拆者是谁”还没搞清,区政府却站出来要“给予赔偿”,实在令人费解。
惠济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给京华时报记者的通报称,经办事处1月7日中午调查,在拆除实施前,有关人员已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了清查。截至18点,尚未发现人员伤亡。
医院方面表示,拆除前没有人到建筑内清查,也没人通知。
京华时报记者 张恒 吕高见 韩天博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