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男子因缺钱用,多次在凌晨潜入医院住院部盗窃病人或其亲友财物。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2015年6月18日凌晨三时许,成都男子李某因缺钱用,窜至成都市青白江区某医院住院部,在9楼骨外科走廊的病床上将一女病人的挎包盗走,挎包内有现金200余元和1部白色手机。
在6月24日、7月7日、7月21日、8月14日,该男子再次潜入该医院住院部,在病床上将病人的手机、挎包等偷走,时间仍是凌晨。
经鉴定,李某多次盗窃的财物价值7230元。
该案主审法官表示,本案中的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723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郭小明 本报记者 开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