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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试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发布:2016-01-08 08:37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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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太原:“试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以第二批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太原市开始“试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5年12月29日,太原市政府出台《太原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到2017年底,太原市基本实现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基本破除,自主经营权得到全面落实,初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等。

明确功能 回归公益

破除公立医院的逐利机制,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关键在于明确公立医院的功能。对此,《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公立医院的功能。

《方案》要求:今后,三级医院主要从事急危重症、疑难杂症、罕见疾病诊断治疗,结合临床实践开展医学教育和临床科研工作,向下级医疗机构转诊与之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患者。二级医院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和较疑难病症诊疗工作,抢救和上转急危重症患者,下转与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相当的患者。基层医疗机构(含一级医院)主要实施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和为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术后康复、慢性病和恢复期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为首诊患者提供连续转诊服务。

不仅如此,《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今后太原市要科学合理地配置公立医院。除已审批立项在建的公立医院项目外,太原市城六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立医院。

迁建省儿童医院、市中心医院和市人民医院,增加小店区、晋源区优质医疗资源配置;充实万柏林区、尖草坪区、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的医疗资源,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对优质医疗资源密集的迎泽区、杏花岭区,重点提升省人民医院、山医大一院、山医大二院、省肿瘤医院急危重症救治等核心服务能力。

医药分开 取消加成

此次太原市出台的《方案》,对“以药补医”机制进行了有效改革,主要是通过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采取综合措施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完善医药费用管控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采取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办法,改变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比重,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比重。

分级诊疗 双向转诊

一边是大医院门庭若市,一边是基层医院门可罗雀。如今,随着公众对优质医疗资源日益增长的需求,使得大量患者涌入城市大医院,争抢数量有限的医生和床位;但是在基层医疗机构,却出现设备、床位闲置,基层医疗工作者无所事事的现象。

《方案》在对分级诊疗作出明确规划的同时,还进一步要求完善分级分片转诊工作规范,建立全市统一的双向转诊平台,制定常见病种出入院标准、双向转诊标准和费用标准,出台转诊病人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政策,健全医疗机构为转诊病人提供连续服务制度,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

具体措施为,通过调整医保支付、财政补助政策,逐步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引导患者到二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首诊。逐步增加二级以上城市公立医院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生预约诊疗、转诊服务号源。实行住院按病种分级诊疗制度,分级诊疗病种数不少于200种。

《方案》要求:到2017年,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比例明显提高,二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上升不低于20%,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下降不低于40%。医疗服务和发展环境优化,以三级医院优质资源为核心,辐射带动周围二级、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区域医疗联合体基本建立;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公平竞争的医疗服务新秩序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