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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出台

发布:2016-01-06 15:04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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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试点的医院药品取消加成,实行零差率

  ●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2017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30%以下

  星辰在线12月30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彭放)近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沙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根据该实施方案,此次改革将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今年12月31日,长沙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启动,首批启动的20家将实行药品零差率。而医药价格改革只是起步。本次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和内容将涉及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10个方面。到2017年,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公立医院药占比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降到20元以下。

  医院药品取消加成,实行零差率

  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实现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明确理事会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权力和职责,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

  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明确院长任期。在突出专业化管理能力的基础上试行院长聘任制。实行院长年度、任期目标责任考核与问责制。探索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

  加强医院成本核算和控制,实施精细化管理。三级公立医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全面实行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改善患者就医环境和就医体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实现优质护理服务。

  中心城区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医院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取消加成,实行零差率。改革补偿机制,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内部运行成本等措施,改变公立医院收入结构。

  公立医院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逐步提高使用比例。建立量价挂钩和招采合一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机制,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省级中标价格。高值医用耗材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

  推进医药分开,医院在开具电子处方的同时,对有需要的患者提供标注药品通用名的纸质处方。建立医院处方共享网络平台,实现医院处方与有条件的社会零售药店信息共享,让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建立医疗价格调整机制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合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在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和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诊查(含挂号费)、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

  政府履行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责,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等投入政策;对中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妇女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和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专项补助。市财政设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公开透明”的原则,以病种分值付费为核心,实行“总量控制、预算管理、月预结算、年度决算”为结算方式的总额控制付费模式。逐步减少按项目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数量,探索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逐步扩大门诊日间手术、单病种费用包干等结算范围。

  逐步提升医保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探索推行商业健康保险。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绩效考核评价以公益性为核心

  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数,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探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结果公开。

  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优化城市公立医院规划布局。按照《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要求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结合长沙市医疗机构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城镇化发展水平和群众医疗需求变化,完善区域卫生规划、人才队伍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提升中医服务能力,完善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专科的规划,积极推进中医综合区建设。鼓励使用疗效确切、安全、价廉的中医药及适宜技术。鼓励名老中医、专技专长医务人员开设中医诊所,提高中医药在基层的服务作用。

  在统一质量控制标准前提下,逐步实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积极扩大全科及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业的培训规模。

  转诊住院可连续计算起付线

  逐步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在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紧密合作的双向转诊机制。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到基层。制定促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医保支付政策,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

  加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各区、县(市)卫生信息平台、医院的互联互通。全面实施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方便居民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共享检验检查结果、诊间付费以及医保费用的即时结算,为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上信息系统核实患者提供的医师处方提供便利。建立标准化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逐步实现居民基本健康信息和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应用系统业务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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