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安监函〔2015〕17号
各区县市安监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各有关企业:
现将《常德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4日
常德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以下简称《安全规范》),有效防范特殊作业环节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69号)和《湖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湘安监函〔2015〕81号),市局决定从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三类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全面落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切实提高三类企业从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和特殊作业操作技能,规范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三类企业涉及特殊作业事故发生。
二、专项治理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医药生产企业。
(二)专项治理内容
全面治理违反《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的作业行为,重点治理以下内容:
1.未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符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
2.未对主要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岗位员工进行特殊作业培训的;
3.特殊作业涉及的焊接与热切割、电工、吊装等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作业的;
4.未配备完好可靠的可燃、有毒气体(物质)检测报警仪、氧含量分析仪器、消防器材、照明器具、应急救援器材等设备设施的;
5.未配置符合规定数量且合格有效的空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用品或员工不能熟练、正确佩戴的;
6.未在特殊作业前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辨识或未制定、落实并按规定确认各项防范措施的;
7.未在动火作业前进行可燃气体定量分析,未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进行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物质)和氧含量定量分析,或分析时间无效、分析结果不合格仍作业的;
8.未在特殊作业前办理作业审批手续的;
9.未在特殊作业前向作业和监护人员进行充分安全交底的;
10.未指派熟悉生产工艺、现场设备设施、具备应急处置能力的监护人进行全过程监护的;
11.未在特殊作业完成后及时恢复拆移的安全设施安全使用功能、撤离作业工具、清理作业现场杂物并签字验收的;
12.未落实节假日期间特殊作业升级管理的。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措施
专项治理自2015年8月开始至2016年7月结束。
(一)组织宣贯和自查自纠。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规范》宣传贯彻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采取集体学习、组织培训、召开专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扎实开展为期不少于3个月的《安全规范》集中宣贯。各有关企业要制定周密的培训计划,组织对全员进行《安全规范》培训,并严格考核,确保全员掌握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本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和规程等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查治理特殊作业环节安全隐患,对特种作业实施全过程管控,确保各项工作及相应措施落到实处,实现特种作业环节安全生产。市安监局将适时组织一次《安全规范》集中宣贯培训,并通过手机短信进行宣传。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把企业贯彻落实《安全规范》情况,作为执法检查及日常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要将违规特殊作业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严厉打击特殊作业环节中的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切实将《安全规范》落到实处。市安全监管局将采用明查暗访等方式适时对各地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对专项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企业进行通报。
(三)严肃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查处。各地要严肃对企业在特殊作业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的事故进行查处。首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责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并予以规定上限的处罚;对于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对于专项治理期间在特殊作业环节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严格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责令其停业整顿;对于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报请有关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督促辖区内有关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进行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自查,并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切实提高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各地安监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于2015年9月15日前将方案报送市局危化科,并请将《湖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湘安监函﹝2015﹞81号)转发到辖区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医药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专项治理要求,组织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要采取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严厉打击特殊作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并认真填写《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16年7月20日前连同总结报到市局危化科。
(三)市局将采用督导调研、暗查暗访等形式在专项治理全过程中随机检查部分地区和企业,及时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