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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3)

发布:2015-12-26 04:35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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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盐酸万古霉素无菌粉针制剂项目,是公司为延伸产业链,实现产业升级建设的重要项目,其可行性报告已经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于商业保密原因向上交所[微博]申请了豁免披露,经过近两年的前期设计、规划等

   盐酸万古霉素无菌粉针制剂项目,是公司为延伸产业链,实现产业升级建设的重要项目,其可行性报告已经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于商业保密原因向上交所[微博]申请了豁免披露,经过近两年的前期设计、规划等准备,目前该项目已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该项目计划投资29,927.20万元,为按国际规范高标准建设的无菌制剂车间,大量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艺技术及装备技术,产品主要通过国际认证出口美国、欧州市场。按计划公司预计将于2016年6月采用505(b)(2)申请FDA的NDA无菌粉针新药报批,力争2017年下半年产品上市。预计本项目投产后可为公司带来销售收入5000万美元/年。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5年6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3,610.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计派送现金红利56,166,48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7月执行完毕。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浙江来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益生物公司)、新昌县来益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益生态公司)、杭州来益生命营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来益公司)、浙江来益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益医药公司)、浙江来益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益进出口公司)、上海来益生物药物研究开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来益公司)、上海维艾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维艾乐公司)、浙江海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隆公司)、香港博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博昌公司)、维泰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维泰尔公司)、ZMC欧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ZMC欧洲公司)等11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李春波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216股票简称:浙江医药编号:临2015—029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上午在昌海生物分公司质检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8月14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董事张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李俊喜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李男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李春波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朱建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吴弘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李春波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半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半年报摘要同时刊登于2015年8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是在原2010年修订版的基础上,按照尊重原方案,并根据公司资产规模的扩大、转型升级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原方案的考核方式进行了细化和适度调整。

   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奖励组成。绩效奖励根据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和其他综合绩效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实施。

   规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基本年薪,其他高管人员基本年薪为总裁的40—80%,比例系数由总裁拟定,董事长确定。

   绩效奖励的考核指标为利润总额和营业总收入。其中:利润总额占70%,营业总收入占30%。绩效奖励按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按一定比例分段提取。

   根据不同岗位对完成董事会经营目标的贡献度设立个人贡献系数,先确定董事长、总裁贡献系数。其他高管人员的贡献系数,其中副董事长、董秘由董事长确定,副总裁等其他高管人员由总裁拟定董事长确定,贡献系数为董事长贡献系数的40%—70%。若高管人员年终个人考核不合格,其比例系数相应下调。全体参与绩效奖励总额分配的高管贡献系数之和为1。高管个人绩效奖励为绩效奖励总额与个人贡献系数的乘积。绩效奖励总额设置上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将在定期报告中按规定予以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好地激励和调动公司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发展,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同意。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修订《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00216公司简称:浙江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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