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1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58证券简称:华通医药公告编号:2015-025号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2015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3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0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5,256.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158.3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097.68万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5月22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 第610388《验资报告》。公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三个项目。
2、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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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或“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按上述制度履行。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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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实际投资主体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无实际投资主体变更情况。
六、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重大差异。
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9,840,274.77元,此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15年6月2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452号《关于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同意置换。置换工作已于2015年7月实施完毕。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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