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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糖浆药开封后一个月内要喝完

发布:2015-12-20 12:27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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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自我药疗意识的增强,很多家庭里都会储备小药箱,从医院开药或者从药店购买,家庭小药箱里的“存货”也越来越多。然而,没有药学专业人员的监管和指导。

  医学指导/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主管药师 陈清

  文/林晓彦

  秋天天气比较凉爽,很多孩子都比较容易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而陈女士在近期带宝宝去医院的时候医生也给开了口服的退烧糖浆药液,但是在喝了几次以后孩子的病就好了。陈女士看到剩下的糖浆药液还有大半瓶没喝完,丢掉怪可惜的,想着反正外包装上写着保存期有2年,于是打算收起来留着下次孩子生病时继续喝。那么,还在有效期内的药品是否就是有效的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主管药师陈清表示,这是不对的。

  随着自我药疗意识的增强,很多家庭里都会储备小药箱,从医院开药或者从药店购买,家庭小药箱里的“存货”也越来越多。然而,没有药学专业人员的监管和指导,家庭药品的储存管理和使用不当,很容易造成误用、使用失效变质药品,将成为家庭用药保健的巨大安全隐患。

  陈清称,还在有效期内的药品,如果开封后的有效时间就不一定和外包装上的药品有效期一致了。因为药品有效期指的是药品在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下,可以保证质量的期限。一旦存储条件发生改变,有效期则会随之缩短。

  例如,婴幼儿退热常用的美林(布洛芬混悬滴剂),包装完好时室温可放置3年,但开封后由于细菌污染容易变质,一般认为一个月内有效,这时即使药品仍在有效期内也不应继续使用。因此,一般糖浆剂、口服液在开封后一个月内要使用;独立包装未破坏者则可保存至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