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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验发现5批次药品再曝不合格 3家药企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发布:2016-11-11 10:24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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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制网北京11月3日讯 记者王开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今天通报,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组织开展的跟踪抽验中发现,标示为贵州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3批次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广西迪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康尔心胶囊和湖南一格

  法制网北京11月3日讯 记者王开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今天通报,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组织开展的跟踪抽验中发现,标示为贵州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3批次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广西迪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康尔心胶囊和湖南一格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转移因子经检验不合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出,这3家企业生产的上述药品在既往国家药品抽验中曾被检出不合格产品,此次经跟踪抽验再次检出不合格产品,反映该3家企业在生产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对上述不合格药品,贵州、广西、湖南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了查封扣押、责令召回、暂停销售使用等产品控制措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湖南、广西、贵州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责令上述企业暂停相关产品生产,彻查药品质量问题原因,查清原因并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对上述企业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将上述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