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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北威尔曼上市崎岖路:超过50场纠纷 一个专利号引发药企混战(2)

发布:2018-11-07 06:17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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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此期间,不罢休的湘北威尔曼又转战广州,再次以专利权属纠纷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起诉讼,但2006年2月又撤诉。随后,广州威尔曼又开始展开新一轮的维权路。由于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孙明杰,这两场诉讼看上

在此期间,不罢休的湘北威尔曼又转战广州,再次以专利权属纠纷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起诉讼,但2006年2月又撤诉。随后,广州威尔曼又开始展开新一轮的维权路。由于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孙明杰,这两场诉讼看上去更像是“左右手互搏”。

耗费九牛二虎之力起诉广州威尔曼,但最后湘北威尔曼又不出庭。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12月发布的(2006)穗中法民三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原告湘北威尔曼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裁定按湘北威尔曼撤诉处理,负担案件受理费500元。

原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注鱼专利顾问韩国良则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并不复杂,审查期限一般为2~3年,从上述诉讼和程序的过程来看,威尔曼很大概率是在拖延时间。

与十余家药企隔空大战

“抗β-内酰胺酶抗菌素复合物”专利对应的产品是“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以下简称均为商品名“哌舒”)。尽管与关联公司广州威尔曼在专利权属上“扯不清”,湘北威尔曼却以同样的事由将国内10多家药企告上法庭。

公开资料显示,湘北威尔曼在国家专利局获得的“哌舒”专利号为ZL97108942.6。湘北威尔曼创始人、董事局主席孙明杰曾公开对媒体表示,湘北威尔曼从1996年开始研制“哌舒”,1997年开始申请专利,2002年获得该发明专利证书。2005年8月,湘北威尔曼获得“哌舒”原研专利产品新特灭、新克君和特灭菌新药证书。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个专利产品在全国却有10多家药企在生产,正是由于这些公司对湘北威尔曼的专利不认可,围绕“哌舒”的专利诉讼把白云山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双鹤、誉衡药业等药企都牵涉进来。

2006年,白云山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双鹤、哈药集团等国内药企联手抵制威尔曼的“哌舒”专利,称该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意在挡住同类产品生产企业的经营之路。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在2009年4月的一则报道中提到,针对“哌舒”专利权,白云山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双鹤等11家药企也提出质疑:“哌舒”专利技术已于1990年和1996年发表在《德国药物研究》和《国际抗生素杂志》上,即意味威尔曼的“哌舒”专利早已是国际公认的自由公知技术。

201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2011)行提字第8号行政判决书显示,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6)一中行初字第786号行政判决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811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至此,这起专利号为97108942.6、名称为“抗β-内酰胺酶抗菌素复合物”的发明专利经过8年拉锯战后被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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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北威尔曼2015年业绩暴涨:对外投资借道技术转让赚3500万

每经记者 吴泽鹏 金喆 每经编辑 张海妮

湘北威尔曼去年6月再次提交了招股书申报稿,这次的数据非常亮眼:2013~2015年,湘北威尔曼营业收入分别为1.72亿元、2.70亿元和3.4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645.47万元、7489.17万元和1.64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亮眼业绩背后,湘北威尔曼曾为了开拓市场,而对核心产品采取赊销政策,最终受国家相关政策出台、经销商低价销货影响,湘北威尔曼无法收回大量货款,最终核销坏账约3000万元。

另一方面,湘北威尔曼的亮眼业绩,也并非全部来自于营业收入。以2015年为例,当年湘北威尔曼净利润翻倍,增幅达118.8%,但在其1.64亿元的净利润中,有3500多万元来自专利转让。

赊销导致核销坏账约3000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良好,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指标均高速增长,报告期三项指标的复合增长率分别为41.10%、114.28%和148.88%。”湘北威尔曼在招股书中如此描述过去几年的业绩增长,带着如此傲人的成绩,公司再次向中小板发起冲击。

仅仅从业绩数据看,湖南这家抗生素制剂生产企业,近年来取得的长足进步着实令人刮目相看,其主要产品青霉素哌舒及头孢噻舒营收占比达到80%以上,头孢噻舒更是快速发展,3年来的增速均在两位数,2014年营收增速更是高达377.25%。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业绩快速增长的头孢噻舒背后,此前则因快速开拓市场而留下了约3000万元的坏账,最终2015年湘北威尔曼坏账核销总额达2994.2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据湘北威尔曼披露,上述应收账款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为迅速开拓市场,对核心独家产品头孢噻舒、头孢曲舒采取了预收销售订单金额50%的货款,其余按照不超过6个月给予信用期的赊销政策;同时,经销商对其期望值较高,因此采购了较多的产品。

2012年3月5日,卫生部医政司发布《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随后于2012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使得限制抗生素滥用的趋势骤然趋紧。而湘北威尔曼产品头孢噻舒、头孢曲舒被纳入限制使用或特殊使用级别,或者没有进行分级,导致其销售受到重大影响。

在此背景下,湘北威尔曼称因前述产品有效期仅为2年,为避免更大的亏损,经销商只能低价销售,从而出现了较大的亏损,而其对公司的欠款也无法全部偿还。因此,经销商以遇到不可抗力且湘北威尔曼已实现部分收益但经销商出现亏损为由,申请湘北威尔曼承担部分损失,减免部分货款。

记者注意到,前述货款赊账日期集中在2011年7月~2012年6月,截至2015年度,湘北威尔曼基本未再收到欠款,经多次催收和协商,最终公司与经销商签订了货款减免协议,对上述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处理。

根据湘北威尔曼招股书披露,头孢噻舒、头孢曲舒均为独家生产的高端抗生素药品,目前市场上没有其他厂家生产,产品盈利能力强,市场需求旺盛,未来市场空间增长广阔。

虽然记者未能找到2013年以前的销售数据,但市场关于头孢噻舒的需求到底有多旺盛?根据湘北威尔曼披露,报告期内该产品销售快速增长,2013~2015年,头孢噻舒的销售量分别为251万支、1128万支和1540万支,销售额分别为1985.87万元、9477.58万元和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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