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国家药监总局发布通告,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2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安徽华峰医药橡胶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药品包装材料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品名和生产批号为:安徽华峰医药橡胶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G1606010B的注射用无菌粉末用覆全氟乙丙烯膜溴化丁基橡胶塞,昆明富盛高品塑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01的口服固体药用聚丙烯瓶,黑龙江同禹药品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YB160406的药用铝箔。不合格项目包括鉴别和溶出物试验。
二、对上述不合格产品,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