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市人社部门一共为我们发放了8万多元的失业保险稳岗补贴。”3月10日,济宁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赵兴芳告诉记者。该公司享受的这一优惠主要得益于我市的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政策,2015年度全市人社部门共为502家企业发放补贴资金7496.76万元,今年预计发放企业将达3000余家,发放金额1.2亿元。
昨日,赵兴芳告诉记者,公司自成立以来,陆续享受到了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社保补贴、岗位开发补贴等就业优惠政策。去年又享受到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政策,人社部门为其发放的失业保险补贴金额达8万多元,补贴主要用于发放员工福利、缴纳社会保险等,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经济负担。
据介绍,2015年10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减员、稳定岗位并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补贴范围主要是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等五类困难企业及其他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补贴标准为五类困难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其他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给予稳岗补贴。
据市就业办公室失业保险服务科科长程瞡介绍,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到人社部门进行申报,市直企业直接到市就业办公室申报,县市区企业到当地人社部门申报即可。五类困难企业的申报时间截至3月31日,其他企业的申报时间截至5月10日。
新闻链接:企业申请稳岗补贴条件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非企业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除外)低于本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