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公布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决定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食药总局”)后,近日,食药总局印发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下称“三定方案”)。
据有关人士透露,在三定方案中,食药总局将设17个内设机构,与2008年的三定方案所定的10个内设机构相比,新定职能有所变化。新的食药总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45名,与2008年的197名人员编制相比,近成倍增加。
三定方案热点1:
将药品生产行政许可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将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将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取消其对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管理职责,工作由中国执业药师协会承担。
热点2:
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以及药品再注册、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药品委托生产许可、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等职责下放省级食药监管部门。
热点3:
此次调整提升了食药总局的宏观设计能力,包括规划、标准、政策的职能。原来国家药监局有个政策法规司,这次一分为三,一个是法制司,专门做法律、法规;另外一个是政策研究室(综合司),加强研究职能;第三个是新闻宣传司。
专家新闻声音:
新一轮机构改革,将食品安全监管中最重要,也最容易出问题的生产、流通、餐饮环节,整合到一个部门,体现政府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决心。因此,在内部机构设置上,需真正建立执法行为规范、权力运行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透明的监管体系。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