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泸州市食药监局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
药企“挂靠”“走票” 税票不规范要遭起
2月18日,记者从泸州市食药监局获悉,泸州将开展为期半年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执行不力,企业购销药品税票不规范,企业“挂靠”、“走票”出租出借证照,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类药品,以及血液制品、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整治重点税票不规范、出租出借证照等
“本次整治的重点是药品流通中的雷区,主要是购销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分析,企业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开具税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随货同行,税票上未列明购销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购销单位名称、购销双方的开户行及账号等内容,票、账、货不一致等都属于违法违规。企业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格,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按规定销售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也是整治重点。
“很多企业通过GSP认证后,并未严格按照规范执行,也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该负责人补充说,企业对很多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商家,通过“挂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证照的,双方都将受到处罚。另外,还有超范围、超方式经营,不按照相关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国家有明确管理规定的药品等行为。整治方式源头到终端 主要查两大类品种
针对以上几方面,食药监局从源头到终端全方位整治。在药品经营单位前期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泸州市、区(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药品批发企业、连锁公司总部、零售门店开展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重点针对经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药品购销记录是否完善、储存养护是否达标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检查项目主要是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类疾病的药品,以及血液制品、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对前期检查中出现的违规经营药品的2家单体药店和1家零售连锁药店,拟撤销其GSP证书。部分药品经营单位药品未进行电子监管码扫码、药品陈列不符合要求、管理制度内容存在风险隐患等问题责令整改。“企业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高守法意识,依法依规经营药品。对存在的问题,要依照GSP标准逐条限期整改。”该负责人说。(邱琨 记者 杨建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