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合县中医院开展核心医疗业务,并通过对中医院的医疗大厦、配套用房等全部建筑物维修维护(含装饰装修等),以及除医疗设备之外的全部配套设施设备(含供气负压传呼系统、空调系统、强弱电系统、网络通讯、给排水、电梯、锅炉、管道等全部公用设施)的维修维护获得政府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的购买服务费。
(2)负责非核心医疗业务的运营,药品、试剂及医用耗材的配供,停车场、洗车服务,保洁、保安、陪护服务,餐厅经营,超市经营,并获得相应的运营收益。
6、费用支付
(1)在本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内,甲方将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向甲方支付特许经营权费人民币7.1亿元(具体金额在项目建设完毕后由最终经审计的竣工结算的投资额确定,但最高不超过7.1亿元)。具体付款进度如下:
①于2016年12月 30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6亿元;
②于项目建设完毕后由最终经审计的竣工结算的投资额确定之后1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全部剩余部分。
(2)在本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内,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基于绩效考核的政府购买服务费2500万元。为了支持乙方发展,甲方同意将特许经营期的最后五年应支付给乙方的政府购买服务费的25%提前到特许经营期的最初的五年支付。
(3)在项目运营阶段,若乙方药品、试剂及医用耗材的实际利润的上下浮动率在初始预计利润的10%以内的,属于乙方应该承担的风险。但若乙方药品、试剂及医用耗材的实际利润及乙方实际缴纳税收上下浮动率在初始预计数额的10%以外的,双方及时启动会商或调价机制。
(4)在运营期内,乙方可以经营公司经营范围内批准的业务,并获得服务费用。
7、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
(1)乙方应提交的相关的保函已经提交;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公)章;
(3)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支付的特许经营权费达到人民币6亿元以上(乙方可以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金支付该部分费用)。
8、协议生效日期
在前述所有生效条件成就之日或在其他生效条件业已成就的情况下,全部尚未成就的生效条件已根据协议规定被放弃之日,为本协议生效日期。
9、其他事项
双方在项目建设、项目维护、股权变更限制、履约担保、保险、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不可抗力、政府监督和介入、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项目移交、争议解决方面均作出了约定。
(二)如东县人民政府(甲方)与必康医养(乙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
1、项目范围
本项目指位于江苏省如东县县城新区的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二期养老中心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人民币7亿元,二期项目的首期项目的项目用地约为60亩,计划投资人民币2亿元(不含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最迟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2018年12月31日前投入运营。
2、项目建设、运营内容
本项目由乙方负责可研、立项、设计、招标及建设、运营全过程,建设资金由乙方筹集、支付。在运营阶段,乙方负责整个项目除如东县中医院作为专业医疗机构承担的一般医疗、定期体检等辅助服务之外的所有的养老服务的运营管理,并获得运营收益。
3、合作方式
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获取相应的收益以及承担相应的责任。特许经营期结束后,乙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将项目设施按既定的标准、无偿移交给甲方。
4、特许经营期
除非根据本协议延长或提前终止,本项目特许经营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36年12月31日止。
5、项目用地
本项目范围以内的土地共计60亩,由乙方按照甲方所在地的通常土地招拍挂程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
甲方计划为本项目的二期开发预留100-150亩土地,但是乙方二期建设计划应符合甲方要求。养老中心项目的二期项目具体事宜由甲方和乙方另行协商确定。
6、费用支付
(1)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内,乙方负责整个项目除如东县中医院承担的一般医疗、日常护理、定期体检等辅助服务之外的所有的养老服务的运营管理,并获得运营收益。
(2)在本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内,甲方为促进和保障本项目的健康运营,拟基于绩效考核的标准,在项目运营的一定期限内,给予乙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基于绩效考核的政府可行性行缺口补助700万元,支付期一共持续10年。
(3)在本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内,乙方实际缴纳税收上下浮动率在初始预计数额的10%以外的,双方及时启动会商或调价机制。
7、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
(1)乙方应提交的相关建设阶段保函已经提交;
(2)融资方案已经甲方批准;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公)章。
8、协议生效日期
在前述所有生效条件成就之日或在其他生效条件业已成就的情况下,全部尚未成就的生效条件已根据协议规定被放弃之日,为本协议生效日期。
9、其他事项
双方在项目用地、项目建设、项目运营及维护、股权变更限制、履约担保、保险、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不可抗力、政府监督和介入、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项目移交、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等方面均作出了约定。
三、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与如东县人民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意味着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工程正式步入筹建与实施阶段。本次投资致力于打造一个大型医养融合优质样板工程,为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日后在医疗养老服务行业的拓展奠定坚实基础。该项目后续如能顺利开展,将有助于陕西必康积攒在医疗、康复、养老等服务行业的运营管理经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彰显其在项目管理、项目业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行业竞争优势,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四、投资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