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11月4日,鹿城市场监管局率全市之先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联合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分6组赴辖区内各塑料制品与农用地膜销售企业以及餐饮、药品、商超等经营单位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检查行动。
在浙南农副产品中心市场等批发市场,执法人员发现部分经营户销售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在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后,执法人员也提醒商家: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的行为根据《产品质量法》,将处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和产品;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吊销营业执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查中,还发现有经营户存在销售“三无”产品等行为,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要求商家立即下架不符合规定的塑料制品,停止销售“三无”产品。
行动中,在药店零售领域,执法人员要求鹿城区所有药品连锁企业在其门店内使用符合规定的可降解购物袋代替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目前,已有9家连锁药企的149家门店完成替换,占全区药品连锁企业门店50%以上,剩余企业将于本月底完成。
据统计,此次行动共检查塑料制品批发经营户15家,聚乙烯农用地膜经营户6家,餐饮经营户7家,药店经营户9家,商超9家、农贸市场两家,向群众发放“关于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告知书”220份,对两家经营企业4批塑料制品(3批塑料杯、1批塑料碗)进行监督抽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