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制药工业网】3月3日下午,由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药学会等26家医药行业协会共同主办的“2014年全国两会医药界代表委员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形成了“联合签名的主提案”3份,以及建议提案素材80份。有关官员、专家学者、两会医药界代表及新闻媒体等参加了本次座谈会活动,国家卫计委、发改委、人社部、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等九个与医药行业相关部委的15个部门负责人以及国务院医改办的专家应邀到会旁听。
座谈会上,代表和委员们围绕医改与行业发展热点话题畅所欲言,就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如何全面深化医疗体制改革,促进医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等相关问题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24家医药行业协(学)会还在广泛听取并收集代表委员建议的同时,结合行业发展现实,分别就药品价格管理、药品招标采购以及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等问题提出了供代表委员参考的《关于加快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建议》、《关于取消政府统一的药品招标等制度的建议》和《关于修改药品法完善药品监管体系的建议》三份材料。
这三份建议提出:应当适度放开药品价格管制,将基本医保药品的价格由制定最高零售限价改为制定最低基准价并尽快推出廉价药品必备供应目录;取消政府统一包办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范医院药房托管,防止医药分开中衍生出变相的“以药补医”;进一步完善药品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顶层设计,以促进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取消政府统一的药品招标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指导思想,針对当前医改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特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议取消政府统一包办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
招标在国际上本来是一种比较好的采购方式,我国始于2000年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其目的是促进市场有序竞争、降低药价、减轻患者负担。但十多年来,由于政府部门过多干预市场,不当制定“入门价”、“指定配送”、“限时回款”等规定,甚至出台采购使用本地药品比例的强制措施,干预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结果反而造成药价虚高和廉价药供应断档两种极端现象。造成群众不满意、医院不满意、工商企业不满意、政府部门自己也不满意的局面。
我国目前由地方政府主导的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名为“招标”或“采购”,实际上招标机构并不采购药品,也不付款,仅仅是通过行政权力审批确定进入医疗机构的药品品种、价格、配送和还款,违背了“医疗机构是招标采购的主体的原则”,把买卖双方正常市场行为变成了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而且制定了空前繁杂的非必要的资料提供和审查程序,无端浪费了企业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剥夺了医疗机构招标采购的权力,并带来一系列腐败,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因此,必须要改变越疽代庖的政府有关部门统一包办招标的模式。建议进一步明确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是:建设高效率的交易平台,强化执法监督企业准入和产品准入,监督药品价格,监督执行各种保险目录,打击假冒伪劣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及时弥补市场脱销产品的生产供应,并保障公平交易。
建议有关部门简政放权,用实际行动落实“管办分开”。尊重公立医院的独立法人地位,调动医院和医生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卫生体制和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推动建立医疗服务领域的竞争择优机制。药品购销等微观经济活动交由买卖双方自行决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医疗机构自主采购、委托采购和自愿的联合采购。
2.建议规范医院药房托管,防止医药分开中衍生出变相的“以药补医”
医药分开,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四分开”的主要目标任务之一,其目的是形成更加公平、竞争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以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明确要求“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然而,目前不少地方在实行医药分开中,却以医院药房托管之名,大搞“以药补医”。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及医疗机构通过行政权力,使托管方成为独家垄断医院药品供应权的单位,并要求药房托管方缴纳巨额的“托管费用”(以房租、管理费、质量保证金等名义收取)。
托管方由于独家垄断,具备了与其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供应的议价权力,通过对药品中标价进行“二次议价”获得利益,以实现地方政府、医院与托管方的利益共赢。这种政府部门及医院通过药房托管的方式,把议价权力转移给有政府资源和社会背景的托管方,是典型的由权力配置市场资源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环境。
当务之急是,叫停行政权力配置资源的药房托管,归还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自主权,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买卖双方自由选择,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必须使政府的职责和作用回归到三中全会要求的轨道上,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
在加快医药分开中,可通过多种途径剥离医院门诊药房,首先在条件成熟地区,推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站)不新设门诊药房和公立医院剥离原有门诊药房的试点,利用社会药店满足药品供应。
能否切实落实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功的关键。对于深化改革中出现的以上问题,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拿出解决的具体办法来。
据新华网今天下午的报道,近年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保证用药质量、控制药价、规范采购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但在竞标过程中,过度强调“最低价”,却引发部分药品“一招就没、只招不采”的现象发生。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应尽快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对药品集中采购实行分类管理。
但对独家生产经营、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垄断性产品,则难以通过一省的集中采购明显降低价格。这些企业宁愿放弃一省市场,也不愿意大幅降价而影响其全国的销售价格。
十多年来,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多是一勺烩,没有实行差别化管理。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做到有效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