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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企业技术改造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

发布:2017-01-17 15:16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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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医药企业技术改造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医药企业 技术改造 奖励

  本报海口8月8日讯 (记者罗霞 实习生石一涵 通讯员王友生)记者今天从省工信厅获悉,为加快我省医药产业发展,我省安排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医药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创新品种研发和引进等,其中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目前,2016年海南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海南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南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内容共三项:(一)销售收入增长贡献;(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三)创新品种研发和引进。

其中,在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扶持或奖励方面,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和质量保障能力,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高端项目落地、企业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或事后奖励。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用于在建项目,贴息率不超过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且不超过实际贷款计息期限,贴息资金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利息总额;事后奖励用于建设完成项目,通过相关验收及认证后给予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10%的奖励。单个项目只能从上述两种扶持方式中选择一种,且奖励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