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4年及2015年1-9月,本公司账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816.84万元、-33,998.49万元、-34,101.37万元和-39,372.18万元,呈现较大的波动性。随着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本公司期间费用同步上升,应收账款和存货的不断增长导致产生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支出在短期内无法匹配。但由于流通业整体行业性质原因,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速度较快,且本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医院,整体资金回笼安全稳定顺畅。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析
2012-2014年及2015年1-9月,本公司账面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935.71万元、16,234.82万元、-3,855.94万元和-7,696.60万元,近几年本公司利用医药流通行业变更发展期间在全国范围内新建多个物流中心,扩大市场规模。根据国家以省级为单位的药品招标采购政策,随着公司未来战略性市场并购和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为出发点的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增多,投资活动现金流支出预计将在合理的范围内持续发生。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析
2012-2014年及2015年1-9月,本公司账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611.80万元、2,370.71万元、51,473.56万元和41,659.11万元,主要为银行借款和直接融资募集资金,2014年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10余亿元。公司的融资渠道畅通,每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非常可观,可以较好地支持到期债务的偿还和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总体来看,本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正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整体融资渠道较为通畅,投、筹资活动的现金流能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整体现金流情况基本正常,账面货币资金充裕,但从经营活动获现金的能力一般。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10亿元,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将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内担保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公司为内部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2015年9月本公司对内担保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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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三)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情况
1、2015年6月12日,公司因与庆云青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产权交易合同》纠纷,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5年10月3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判决,确认《产权交易合同》于2015年6月8日解除,庆云青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2,500万元。庆云青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目前处于二审上诉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视本案最终判决结果和后续执行结果而定。
2、公司向南京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压公司”)租赁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里尤家凹1号产业园区。2015年4月28日,南压公司因该租赁合同纠纷起诉公司,要求公司从租赁场所迁出,并赔偿拆除南压公司房产的损失50,113,400元。2015年11月27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南京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92,367元,由原告南京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南压公司不服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目前处于二审上诉阶段,尚未有最终判决结果。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