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实:近日,广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促进膳食营养均衡工作的通知》,引导学校食堂合理安排膳食,烤串、火腿肠等腌制食品将不算荤菜,同时引导学校逐步不销售对健康不宜的碳酸饮料、方便面等。
@苗凤军:对方便面等食品取消应该支持,学校应该做表率,毕竟有很多这样的方便食品是垃圾食品,对于孩子的身体健康影响很大,学校能够在承担教学任务的同时,为学生的身体健康着想,应该点赞。
@何勇:校园拒绝垃圾食品,出了校门可以照样吃喝,效果或许不理想,但重要的是这是一种政策导向,是要引导全社会关注和培养孩子的健康营养饮食习惯。而且,这是向发达国家学习,并非新创。
@刘剑飞:是的,学生的饮食安全不仅来自学校,更来自社会,如果仅仅在校园限制这些不健康食品,无疑是治标不治本,要加强学校饮食安全管理,抵制碳酸饮料和方便面,还要做好校外食品安全监管,唯有形成校内、校外共同监管的体制,形成全社会都关注学生饮食健康和安全的氛围,学生饮食才能安全无虞。
@郭元鹏:这就要搞清楚一个问题:销售碳酸饮料和方便面是不是违法的?很显然,商家销售碳酸饮料和方便面都是市场所允许的。既然销售碳酸饮料和方便面不是违法的,那么学校禁止销售碳酸饮料和方便面则应该是属于违法的。初心虽然好,但是做违法的事情也不合适。
@陈孝斌:学校的政策,显然是对食品市场的行政性干涉。方便面等是否为不健康食品,本来就无国家明文规定,否则干脆将这类食品企业关了算了。善意政策,恐怕也是在对这些食品企业“侵权”。
@谭发礼:“逐步不销售”对健康不宜的碳酸饮料、方便面等,这个逐步有啥内涵?既然不宜,为何还逐步?
@余明辉:所以说,这样的规定有舍本逐末之嫌。就效果来说,这样的禁令并不能完全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尤其是避免学生食用碳酸饮料、方便面等不健康食品、饮料;就效力来讲,这样的规定有违市场自由经营,有违法之嫌。但反过来,如果学校等能从食品安全教育入手,引导学生形成不食用垃圾食品与不安全饮料的习惯,这些问题就会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