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15日电 (记者 丁栋) 由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和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主办的“中美智库应对环境与健康挑战研讨会”近日在北京举行,多位专家学者共同探讨中国在环境与健康领域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并对环境生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中国与全球化智库主任王辉耀在致辞中表示,经过三十多年快速的工业化与现代化,中国正在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但同时也为经济奇迹付出了巨大的社会成本,特别是广泛的空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成为中国十三五时期的五大目标之一。
他表示,此次研讨会选择在巴黎气候大会刚刚闭幕的时间举行,是中美智库首次就环境与健康问题进行研讨,旨在更好地配合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进一步借鉴国外先进环保措施及政策经验,为中国环境生态保护提出政策建议。
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CFR)全球健康高级研究员黄严忠在致辞中指出,环境健康问题近年得到真正重视,土壤污染、水污染等环境问题会造成一定的健康隐患和现实危机,迫切需要解决。环境健康问题还具有复杂性,因为环境与健康的因果关系难以建立,问题的解决需要跨部门合作,政府需要应对好经济发展与环保间的关系。中美两国在这个领域有很多合作和交流的空间。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教授尚琪指出,目前中国环境污染的特点是污染重、持续时间长、人群有暴露接触。大部分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是亚临床的状态,个别的会引起疾病,从基础角度来说叫环境污染疾病。国际上把环境污染导致的疾病认为是公害病,目前中国还缺乏对公害病的认定、诊断标准和相应的管理程序、法律法规,以及对公害病患者的赔偿、管理和医疗救助等相关规定。
中科院大气物理所研究员、环境动力学与预测理论研究部主任王跃思评价,近期雾霾红色预警的发出具有正面意义,是零的突破,也有利于社会公众直面和参与解决环境问题。他分享了雾霾相关的监测数据,指出限制汽车出行和周边工业确实对改善空气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他认为,单双号限行并不应该作为常态,污染治理要从源头治理,治理要有阈值;环境问题解决的关键是加强管理,管理百分百到位,目前的污染物基本能够治理好。
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环境地理与人类健康研究室主任杨林生指出,如果在法律框架下把环境诉讼等问题的法律程序理顺,将来环境问题的解决会更有效、更有针对性。他表示目前的环境健康政策存在几个问题:一是没有比较统一的、完整的协调健康政策;二是现在政策体制改革的角度,也是在强调一个过程和末端;三是第三方治理、社会参与的机制问题。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环境污染与健康研究室主任张金良指出,目前国内的损害赔偿有几个机制性的问题尚待解决。一是污染者付费、赔偿的钱从哪儿来的问题;二是损害鉴定、损害赔偿的定义或者机制问题。她表示,中国的环境污染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别,在环境健康政策制定和环保立法、以及这些政策评估、实施的时候,应该把相关群体的就业、健康等利益诉求纳入到政策考虑的视角。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诉讼部副部长戴仁辉分享了环境健康问题维权过程当中公共参与的两个问题。一是举报后得不到有效反馈,很难得到司法救济。二是环境信息公开,虽然环保法中已经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在个别地方还存在如环境申请无门、多种理由不作为、司法鉴定途径不畅等问题。
美国杜克大学医学院教授蒋蔚教授从心理健康角度探讨了心理问题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指出一些心理问题和环境污染有密切的关系,可能会导致心理行为的障碍,应加强心理辅导、干预。现在国内对心理健康的关注不足,现代科学观念行业科学手段运用不足,应聚集顶尖人才加强相应的研究和实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