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扶贫办印发《甘肃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健康扶贫要实现“因病致贫人群全部如期脱贫、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广大群众健康水平整体提高、有效降低因病致贫返贫”四大目标。
《方案》提出,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要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实现小病在乡村、大病不出县、90%的病人在县域内就诊。贫困地区广大群众人均期望寿命逐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等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方案》要求,省级财政安排资金,重点加强贫困县县级医院儿科、妇产科、急诊科、麻醉科、精神科、病理科等薄弱学科建设。2017年年底前,完成58个贫困县(市、区)的重点专科建设;确保每个村卫生室配备一名具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加快推进健康甘肃建设,开展巡回健康体检服务,甄别患病人群,合理分流健康服务和医疗服务去向,加大对健康、亚健康、老年病、慢性病和隐匿性疾病的干预。
《方案》明确,贫困患者在市级、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新农合补偿、大病保险、民政救助补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全省贫困参合人口(含妇女“两癌”患者)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自2016年起,所需资金统一由省级财政拨付。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其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并由省级通过调整财政新增缴费补助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