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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儿童建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发布:2019-05-22 06:18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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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成为威胁孩子们身心健康的头号敌人,加强视力健康管理刻不容缓,建立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是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基础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孟祥)当前,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成为威胁孩子们身心健康的头号敌人,加强视力健康管理刻不容缓,建立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是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基础性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日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的通知》,自2019年起全面开展儿童眼保健和近视筛查工作,为全市幼儿园儿童建立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建立儿童视力健康档案是指开展视力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录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及时更新,随入园、入学等实时转移。2019年,我市将为全市12.5万名以上幼儿园儿童建立视力健康电子档案,0-6岁儿童眼保健和近视筛查覆盖率达90%以上,为筛查结果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儿童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并做好全市幼儿园儿童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报告。通过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档案,摸清幼儿园儿童近视本底数据,了解在园儿童眼健康状况,为评价近视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通知要求,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的建档对象包括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包括公立幼儿园和民营幼儿园的托班、小班、中班和大班)在园儿童。儿童近视筛查工作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规范》进行。承担视力筛查和建档工作的机构应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具备符合要求的筛查人员。筛查人员应持有眼视光相关的国家执业医师、技师或护士资格证书,并接受相关的业务培训,各相关机构须将儿童视力筛查数据及时录入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鼓励在幼儿园设立家庭医生工作室,组织开展整体签约,以开展儿童视力筛查、建立视力健康档案为切入点,进一步拓展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下一步,全市将结合儿童入园体检和“六一体检”排出工作计划,扎实有序推进此项工作。明确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档案不得向幼儿园或家长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纳入公共卫生经费支出范围。卫生健康、教育部门将组织对近视筛查人员开展专业培训,确保各地筛查方法规范统一、结果研判标准统一。对于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制定跟踪干预措施,并将检查和矫治情况反馈给家长和幼儿园、中小学,由幼儿园和中小学将信息及时更新到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针对群众缺乏近视防治知识、对近视危害健康严重性认识不足等问题,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近视的健康科普知识,让全市幼儿园儿童及其家长加入到保护视力的健康行动行列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