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青海省卫计委了解到,连日来,我省陆续实施了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贫困人口就医全面实施“一减七免”等政策。这三大“红包”为我省百姓带来实际福利,并将全面提升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据了解,近日,省计生委发布为民办十件实事,其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最吸引眼球。按照省政府要求,将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年筹资标准再提高60元,使人均筹资达到610元,其中个人支付120元,其他由各级财政承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付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此外,省卫生计生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将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人均50元,并要求各地于3月底前全面完成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招标采购工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同质均等的15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这也是我省第四次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
近日,我省人社部门再次制订脱贫攻坚计划,全面实施贫困人口就医“一减七免”和精准帮扶脱贫,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就医,除免收普通挂号费外,住院病人药费、诊查费、检查费、检验费、麻醉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可减免10%。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确保贫困人口全部参保并享受待遇。